行動電源額定容量須知
發表日期:2015/04/29行動電源的額定輸出容量就是代表實際可使用的電量。鋰電池一般工作電壓是3.7V,
輸出時必須升壓到5V, 加上過程中一定會因升壓效率高低、控制版與線材阻抗等產生轉換損耗(轉換效率95%-70%不等),
所以行動電源可使用的電量(額定容量)大概只有內部電池額定總容量的60%左右(視轉換損耗程度而訂)
※基本上要低於55%以下才能稱作有容量標示不符※
計算公式如下:
行動電源可使用的電量 = I行動電源電池容量x V(鋰電池工作電壓3.7V / 升電壓5V)x行動電源轉換效率
舉例來說,若行動電源轉換效率是80%, 5000mAh行動電源的額定容量 = 5200 *3.7/5 *0.8 = 3078 mAh